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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40章 他会得到应有的惩罚(1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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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中级人民法院,刑事审判第一庭。

庄严肃穆。

国hui高悬,深棕色的审判台居高临下。

左侧公诉人席,右侧辩护人席。

正前方是被告席,此刻还空着。

旁听席上,已经坐了不少人。

多是案件相关人员,家属。

以及几家,获准进入的媒体记者。

侧门打开,法警率先进入,分列两侧。

接着,一行人被依次带入。

走在最前面的,是赵石峰。

不过数月,他原本油光水滑的头发,变得花白稀疏。

像一蓬枯草,贴在头皮上。

曾经挺括合身的名牌西装,换成了统一的灰色看守所马甲。

上面印着编号。

他低着头,脚步有些拖沓。

被法警带着,走向被告席。

手腕上,金属的冷光一闪而逝。

紧随其后被带入的,是郑禹海。

与赵石峰的颓唐不同,他身材高大。

即便穿着同样的马甲,背脊也挺得笔直。

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有一双眼睛,阴鸷地扫过法庭。

在掠过旁听席某处时,几不可察地停顿了一瞬。

随即垂下眼帘,被带到赵石峰旁边的被告席。

两人之间,隔着一段距离。

彼此没有任何眼神交流。

像两条搁浅在滩涂上,已无力撕咬对方的困兽。

在他们之后,是李染秋和赵红梅。

作为自首的从犯,污点证人,他们穿着便装。

坐在稍远一些,用栏杆隔开的证人/同案人员席上。

李染秋面色苍白,手指绞在一起。

赵红梅则一直低着头,肩膀微微瑟缩。

最后被带入的,是相世安。

他穿着橘色囚服,手脚都戴着戒具。

走动时,发出沉重的金属摩擦声。

他被单独安置在另一侧的受审席,与赵、郑二人遥遥相对。

他的头垂得很低,几乎要埋进胸口,让人看不清表情。

“全体起立!”

审判长,审判员,人民陪审员步入法庭,落座。

“请坐。”

低沉威严的声音,回荡在空旷的审判庭。

相泽燃坐在旁听席,靠前的位置。

夹在几名警察,和检察院工作人员之间。

他坐得很直,双手平放在膝盖上。

目光平静地,落在审判台前方。

他只是在看,看着这场迟来了十多年的审判,如何开始。

周数坐在诉讼参与人席位上,位置靠近公诉人一侧。

他今天穿着深黑色的西装,白色衬衫。

系着一条颜色极深的领带。

整个人,像一柄收入鞘中的利剑。

沉静,却透着不容忽视的锋芒。

他是作为,警方的专项法律顾问出席。

面前的桌牌上,写着他的名字和身份。

他的面前,摊开着厚厚的卷宗。

但此刻并未翻阅,只是微微抬眸。

冷静地,注视着庭上的一切。

书记员核实当事人身份,宣读法庭纪律。

程序性的声音,在法庭里回响。

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席:“公诉人,可以宣读起诉书了。”

公诉人站起身,那是一位中年检察官,神色肃穆。

他拿起厚达数十页的起诉书,声音清晰有力。

通过麦克风,传遍法庭每一个角落。

“被告人赵石峰,原北城区XX街道XX村……”

“……共计人民币……万元,数额特别巨大……”

起诉书一桩桩,一件件。

列数着赵石峰的罪行。

从最早的拆迁款截留,到后来地皮买卖中,权钱交易。

与郑禹海的利益勾连,通过李染秋的海外账户洗钱……

冰冷的数字,具体的日期,清晰的人名。

构成一条清晰而丑陋的,利益链条。

旁听席上,传来压抑的低语。

媒体记者们,飞快地记录着。

赵石峰的头垂得更低了,肩膀垮塌下去。

“……被告人郑禹海,长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……”

“……故意杀人罪、故意伤害罪、绑架罪、爆炸罪、放火罪……”

与针对赵石峰的,经济犯罪指控不同。

对郑禹海的指控,充满了血腥与暴力。

一桩桩骇人听闻的旧案,被重新提起。

那些曾因“证据不足”或“意外”,而被尘封的惨剧。

此刻被清晰地标注上,郑禹海”的标签。

其中,就包括了多年前。

那场震惊全市,造成多人死亡的家属院纵火案。

起诉书明确指出——

该案系由郑禹海,授意手下陈金牙,由相世安具体实施。

当听到“纵火案”和“相世安”的名字时。

旁听席上,相泽燃的身体绷紧了一瞬。

他的目光,终于第一次。

精准地投向那个穿着橘色囚服,微微发抖的身影。

那目光里,没有激烈的恨意。

更像是冰冷的审视,仿佛要将这个人从里到外,彻底看透。

周数的指尖,在桌面下,极轻地蜷缩了一下。

他的视线,并未离开公诉人。

但余光始终笼罩着,旁听席上那个挺直的背影。

“……被告人相世安,受他人指使,以放火方式危害公共安全,致人死亡……”

起诉书终于宣读完毕,耗时近四十分钟。

法庭内一片寂静。

“被告人赵石峰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,有无异议?”

赵石峰嘴唇翕动了几下,声音干涩嘶哑:“……没有异议。我……认罪。”

“被告人郑禹海?”

郑禹海抬起头,甚至扯动了一下嘴角。

像是想笑,但最终没笑出来。

他的目光,再次扫过旁听席。

这次,赤裸裸地,落在相泽燃脸上。

然后才转向审判长:“有异议。”

“指控与事实不符,很多事我不知道,也没参与。”

审判长面无表情:“辩护人可以发表意见。”

郑禹海聘请的律师,开始发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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